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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铣成:广东省村镇污水现状与下一步工作

访问量:2319   发布时间:2020-09-18 16:48:00 字号+  字号-
2020年9月11日,“第十届中国农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暨第四届村镇环境平台---中关村中科水环境保护技术创新推广水中心论坛”在广州召开。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原总工陈铣成作题为《广东省村镇污水现状与下一步工作》的报告。


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原总工陈铣成

近年来,广东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污水处理工作,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,加快推进广东省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。然而,广东省农村污水处理工作仍存一些问题。报告从广东省农村污水治理主要工作成效、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三方面进行了阐述。

一、主要工作成效

截至2020年5月,广东省15.3万个自然村中,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已完成的自然村数约59460个,完成率38.77%(2020年目标:全省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%以上)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已完成的自然村数为78901个,完成率51.44%( 2020年目标:基本实现雨污分流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)。

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完成率较高的地区有东莞、珠海、广州、汕头、佛山。低于30%的有韶关、梅州、阳江、湛江、肇庆。中山、珠海、梅州、江门、湛江完成率与2020年攻坚目标差距较大。
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方面全省完成比例较高的地区包括广州、汕头、东莞、河源、揭阳。完成率低于50%的有中山、珠海、梅州、湛江、阳江、汕尾、潮州、韶关、江门。揭阳、肇庆、广州、佛山、中山完成率与2020年攻坚目标差距较大。

目前,广东省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为59460个。其中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村落12953个,占21.78%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29089个,占48.92%。采用资源化利用的15807个,占26.58%。

此外,广东省还做了诸如:加强组织领导,确定实施方案;开展示范县建设;举办技术交流、示范推广活动;建立相关行业标准;运营监管平台建设等工作。

二、主要存在问题
目前,广东省农村污水处理主要存在以下5个问题。

首先,部分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的滞后。其中,中山、珠海、梅州、江门、湛江、阳江6个地市在农村雨污分流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建设方面进度滞后。中山、佛山、广州、肇庆、揭阳、汕尾、湛江7个地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度滞后。此外,还存在将规划建设或正在建设的治理设施认定为“已完成建设”的情况,而部分地区实际完成率可能更低。

第二是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欠合理。例如部分空心村,人口少、居住分散的山区村庄盲目建设高大上的污水处理设施,脱离实际需要;部分人口多、居住集中的村庄,未按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;部分村庄已建设施实效性差,管网覆盖率低或未接入处理设施,造成处理设施空转甚至停用,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困难。

第三是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问题突出。当前,广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尚未健全,同时,运维管理资金不足,运维人员技术能力弱、专业化不足,运营维护成本高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。

第四是污水处理资金缺口大。目前各地用于农村生活水治理的资金普遍难以保障,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比例也不高。尤其是粤东西北县级政府财力相对较弱,多采用PPP、EPC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,但社会资本积极性不高,PPP项目运转不规范,也加大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。

最后是村民参与意识薄弱。大多数村民受传统思想影响,不理解、不支持、不配合农村污水治理相关工作,设施建设涉及其自身利益后,阻碍、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。即使是已建好设施的,村民也普遍不管不问,甚至破坏设施。

三、相关建议

若要解决广东省农村污水治理存在的以上问题,未来应着重加强以下工作:

1.加快推进治理工作。加强分类指导,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标准。
明确目标任务,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区域治理规划,明确责任和时限。对治理进度与目标差距较大的地市,应认真梳理矛盾及困难,解决系统性、瓶颈性问题,加快治理进度。
2.强化指导服务督办机制。核查情况通报: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将核查情况通报各地级以上政府;建立定期机制,每月组织指导和督办。开展各地摸查,健全治理清单,强化动态更新;细化技术服务。治理模式指导,各地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。以确保达标前提下,降低建设投资、运维费用。
3.疏通资金渠道、降低融资成本。进一步加大省级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;适度增加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地方债券额度。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储备工作,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,加大县(市、区)生态转移支付资金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向农村污水项目的倾斜力度,确保资金落实。进一步完善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保障机制,逐步完善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,降低民营资本的融资成本,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。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污水处理收费制度。保障运营费用按时足额支付。
4.创新、完善运维管理机制。创新、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;各地结合区域实际情况,出台地方管理制度。落实运维经费,明确运维模式,加强运维资金的使用管理。完善运维绩效评估与付费体系,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水平。
5.加强宣传教育。发动镇、村基层组织入村、入户、入心宣传农村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。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,提高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参与度。有计划地组织村民代表到示范片区考察学习,总结经验、解决问题困难。宣传、传播生态环保的理念,增强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的责任感。